有鑒於弱勢家庭的家長在遭遇特殊事件,以致臨時無法照顧家中幼兒,在既無親屬可協助照顧,又無力負擔托育費用,而將幼兒托由不適任之人代為照顧,可能發生不幸事件,因此,新竹市政府特開辦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並媒合本市社區系統內的合格保母及立案托嬰中心,共同協助提供近便性與安全性的專業照顧服務。
社會處表示,此項補助之申請為臨時托育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備齊申請文件向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格及補助內容為: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少年,或其他經本府評估無力撫育及無扶養義務人或撫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之幼兒,其父母或監護人,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保母人員或托嬰中心照顧之臨時托育者,每小時補助100元,餘由家長自行負擔,每年最高補助240小時。
(二)父母或監護人因臨時或特殊事件,需將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送請保母人員或托嬰中心照顧者,每小時補助120元,餘由家長自行負擔,每年最高補助240小時。
申請表件民眾可逕至社會處網站(網址:http://society.hccg.gov.tw/)托育服務-托育費用補助項下查詢或下載,申請前可先行參閱相關規定;民眾若有相關疑義,可洽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電話:5216121分機301(張科員)。
文章來源: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