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明訂污水下水道系統對象等相關業者,應於今年底前由核發機關完成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新竹市環保局訂於8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辦水污染防治法規宣導說明會。
環保署於101年1月3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法令規範中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對象者,應於101年12月31日前,檢附審查通過之環評書件影本,由核發機關完成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
環保署另於101年7月9日公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表」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含首頁及登記事項)」內容,另包含畜牧業許可申請表單併同公告修正。
新竹市環保局此次水污法說明會議,優先邀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水污染防治法列管對象參與,以使業者提送許可文件審查更為順利,以達法令規範期限內完成許可文件取得,相關更新表單請上環保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