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都發處長翁義芳今(二十四)日於市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高峰國小周邊土地有關新竹縣權屬部分之都計變更作業概況,說明經調閱與竹縣府來往公函僅有都計書圖六月十四日公展後三訴願文件,沒有外傳之協議書,市府目前針對所訴願內容連同原參與重劃業者、當地居民陳情生態環境保存及整體都計完整性之考量,提交市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翁處長表示,高峰里既有聚落自70年發布實施「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都市計畫」起,就被劃設為保護區,受到法令嚴格的建築開發限制,92-93年辦理該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時,就積極推動檢討變更,並研提多種方案積極與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溝通協調,在未達共識前以個案方式予以暫予保留繼續討論,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都市計畫(新竹市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保留案第一案。至於與竹縣縣有地的關聯,在93年因應高峰國小建校,教育處5、7月間去函縣府請求撥用、擴大規劃照顧學童,縣府6月、8月先後回函原則同意,並建議比照當時寶山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方式,進行都計變更周邊為可開發區土地。據此縣有地在高峰保留案第一案9.66公頃,佔全區47.78公頃約20%,列為休閒專用區,建蔽率不大於30%,但學校用地之2.9公頃為已開闢完成公設,依法不得參與重劃作業,另有少部分建成區0.36公頃亦須排除。其中與高峰路旁之景觀花園餐廳1.55公頃,縣有地有1.38公頃,當地里民對於未來重劃區位主張保留該處豐富林相與生態環境。翁處長說明變更原則以現況使用為主,舉出縣府在6月14日起公開展覽後,有三件訴願文件提出主張:1.16/28不同意原地配回方案及休閒專用區不得分配住宅區之重劃原則、2.7/21建議連同學校用地納入變更作業;3.10/14向專案小組會議陳情主張兼顧權益與都計開發對現為餐廳部分予以變更准住宅或商業區;對於公展後之陳情案及意見主張,都委會專案小組亦於10/21實地會勘,待下次召開會議進行討論。翁處長表明確有上述包括93年間與教育處同意設校來往公函,與今年公展後三件訴願陳情案,但並無外傳所謂協議書之文件。目前就縣府訴願內容連同原參與重劃業者、當地居民陳情生態環境保存及整體都計完整性之考量,提交市都委會專案小組下次會議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