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家庭暴力被害人脫離受暴環境,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多項經濟扶助,扶助對象為設籍新竹市之民眾,因特殊情形(包含來台外籍及大陸女性)具有受暴情事,只要經查核屬實且未取得其他扶助或給付者,即核予補助。
社會處表示,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於88年成立,除積極推展各項保護工作,由專責社工協助被害人擬定安全計畫、強化自我保護功能,並協助連結網絡各單位提供服務,以協助被害人降低受暴頻率或脫離受暴環境之外,在93年更訂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各項補助計畫」,以協助被害人改善生活及經濟困境,促進身心發展及生活獨立自主。
家庭暴力被害人各項補助計畫,扶助項目包含生活費用補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醫療補助、訴訟費用補助、律師費用補助、心理輔導補助、家暴目睹兒童少年心理輔導補助、租屋津貼、急難救助(緊急生活費;緊急醫療費;通譯服務費;手語翻譯費)。另外,為能即時幫助遭受家庭暴力被害人因匆忙逃離暴力環境,身上無足夠財物可支應相關費用,中心亦提供急難救助金(每案2,000元提供補助)。
民眾若有需求或相關疑義,請電詢社會處(5216121#406、426)
或至社會處網站(http://society.hccg.gov.tw/)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查詢。